最近有很多朋友詢問我有關台南民間信貸的問題


因為我曾經有過這方面的經驗(貸款.卡債)


所以我決定寫一篇關於台南民間信貸的文章


台南民間信貸-民間的借款利率好嗎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解決金錢上的問題


 


 


 


 

台南民間信貸-民間的借款利率好嗎

台新金控告財政部毀約致喪失彰化銀行經營權並求償165億元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台南民間信貸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台新金一度取得的彰銀經營權契約、事實都存在,但財政部在24屆彰銀董、監事改選重新取回多數股權的過程,也沒有違法;至於台新金向財政部求償部分被駁回,全案可上訴。

上午一審宣判,也留下伏筆,也就是說,財政部在下一屆董監事改選中,不可妨礙台新金取得過半席次;台新金這次訴訟並無取得經營權,只能等下一次董監事改選再行努力。

法界人士解讀,這場訴訟「台新金面子保住,財政部裡子沒輸」,但台南民間信貸財政部長張盛和說,財政部有贏有輸。

這宗史上首度民營金融機構控告主管機關求償的案件,台新金主張,確認財政部在2005年辦彰銀特別增資案的公函具法律效力、要求財政部讓出過半董事席次,以及如不讓出過半席次就應賠償165億元損失。

財政部則反駁,認為2005年7月5日新聞稿與2005年7月21回覆彰銀的函文皆非契約,僅為「政策用途」,政策是指「公股台南民間信貸釋出」部分,和董監改選無關;且該函文只是針對彰銀所詢問的事項作為函覆,台新金並非受文對象,也不可能是契約相對人,雙方不具備契約必要之實。

台新金前年向財政部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另外也向法院聲請禁止官股行使董事職權的假處分,請求將財政部的董事代表人改為台新金指定人選。台北地院去年1月15日認為彰銀董事改選並無違反章程與法令,裁定駁回、台新金敗訴。台新金不服提抗告,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台南民間信貸-民間的借款利率好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台南民間信貸,總計共有一百六十項產品將於二○二一年七月前降稅。行政院評估,降稅後有利台南民間信貸於國內資訊科技產品出口商機,突破區域經濟整合威脅,也有利提升國家綠色形象。

為履行台灣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旗下的「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ITA2)二○一項降稅清單、「亞太經濟合作」(APEC)二○一二領袖宣言降稅承諾、台灣與薩爾瓦多、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FTA)等,行政院今年二月提案修改「海關進口稅則」。

其中,財政部配合七月將生效的ITA2協定,提出卅六項立即降至零關稅產品;一百一十四項分年四次免稅產品清單,至二○一九年七月前按完關稅減讓。

至於無線電廣播接收機、電路開關及電錶等三大類、共十項產品,分五年六次降稅清單商品,至二○二一年七月前完成降稅。

經濟部評估,ITA2協定對我國液晶零件、電視機上盒、數位相機、固態硬碟與偏光板等科技產品出口非常有幫助,台灣每年可因各國降稅,獲出口關稅減免淨利益達八點二億美元。

此外,配合落實二○一二年APEC海參崴領袖會議結論,此次調整關稅產品品項中,也有兩項輪機發電機組環境商品降稅,調降稅率至百分之五。經濟部評估,降稅後將可帶動國內綠色產業發展,也有助於達成國家節能減碳總目標。

而配合台灣與薩國、宏國三方於二○一五年召開的「台薩宏自由貿易協定執行委員會」中簽署七項決議文,此次稅則修正也調增薩爾瓦多每年輸台精製糖配額數量一萬公噸,並維持年輸台粗、精糖總量六萬公噸;將兩國輸台諾麗產品降為免稅。

另外,在這次「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中,也對屬關稅配額產品的椰子,加強管控,落實海關配額政策,保障國際椰農合理的產業發展環境。台南民間信貸-民間的借款利率好嗎

台新金為搶回彰銀經營權,首創民告官先例,控告財政部阻撓台新金經營權並民事求償165億元,終在今天一審宣判,雖然財政部在經營權和賠償上獲得勝訴,但法官也認定雙方之間的契約關係存在,換言之,除非台新金再提上訴,否則財政部官股掌握彰銀經營權暫告確定。但明年6月彰銀股東會上的董事改選,恐將再次掀起官民股東的世紀對決。

台新金告財政部民事求償案,可謂是一波多折,除了去年年底、總統大選前數度延後宣判,就連今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後,也因宣判結果遭到不同解讀,判決結果是忽勝忽敗,股價也跟著起伏。因各方解讀判決書觀點不同,就連彰化銀行工會也在聽到台新金敗訴消息後,高喊萬歲。但財政部長張盛和則是冷靜看待此事,認為有輸有贏。

事實上,台新金2005年10月以26.12元取得彰銀22.55%的經營權,恰好是準內閣林全擔任財政部長時的重大政策,也使得此案最終將如何徹底解決,各方都在觀看林全上任後的態度。

換言之,明年彰銀董事改選期間,財政部官方的態度,將是台新金能否順利搶回彰銀經營權的關鍵。

但因彰銀除了台新金和財政部的二大股東外,目前新誕生的第三大勢力的龍巖集團李世聰,據指出,目前泛龍巖的持股已近9%,目前正向金管會申請進一步調高持股上限至25%,一旦金管會核准其超越10%,龍巖的持股多寡恐將成為台新金能否順利搶回彰銀經營權的最大變數。

從今日台北地院的一審宣判,可以確定的是,台新金雖為彰銀最大的單一股東,但其實力並未過半,因此,在前(2014)年彰銀股東會上輸掉了選舉結果和敗訴的關鍵就在其「實力不夠」。惟法官的但書中附予了台新金「在屬彰銀最大股東期間內,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數的董事席次」的彈性空間,為台新金的翻案預留伏筆。

也就是說,未來財政部「若不作為」完全不再介入彰銀董事改選,也不集結泛官股徵求委託書,台新金全力搶增持股,不排除有機會搶回彰銀的經營權,但反之,若財政部繼續維持泛官股的結盟,甚至與第三大勢力的龍巖集團合作,以兩大勢力持股可望超過三成以上來看,台新金想在明年6月股東會的董事改選中搶回經營權,仍將是一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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